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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ard会员条款

MyCard会员服务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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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MyCard会员服务同意书》。 欢迎加入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MyCard会员。 本同意书载明您在 https://www.mycard520.com 使用MyCard 网站会员账号的服务 ( 以下简称本服务)时,应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及所适用的条件与条款等数据,同时记载本公司应负之责任与义务,请您务必详细阅读,以保障您的权益。

双方同意以电子文件作为表示方法,并具书面表示的效果,一旦您按下同意键后,即表示您使用本服务时,同意并愿意遵守本同意书以下所有内容及规定;本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新增、修改或删除本同意书之内容,您同意本公司得不另行个别通知。

您于任何新增、修改或删除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同意并愿意接受本同意书该等新增、修改或删除,敬请定期查询本服务网站 (https://www.mycard520.com ,以下同) 。

第一条:注册注意事项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据《MyCard会员服务同意书》提供本服务。您于注册成为会员后,即可使用本服务。当您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即表示您同意并愿意遵守本公司之会员规范(含《MyCard会员服务同意书》及为执行《MyCard会员服务同意书》而于本服务网站所公布之所有服务与管理等公告,以下合称本规范)、及中华民国法律之规定。

而且如果您未满十八岁,尚须于您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选任之特别代理人)详阅、了解并同意本规范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后,方可使用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当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本服务时,即视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选任之特别代理人)已详阅、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范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之修改变更。

第二条:个人身分数据之提供

本公司将提供您『MyCard会员服务』,且因会员等级之不同向您要求提供下列数据:

  • 1.真实姓名
  • 2.身分证字号
  • 3.E-mail
  • 4.手机门号
  • 5.市内电话号码
  • 6.出生年月日
  • 7.住址

如您上列的数据有变动时应随时更新。若您提供的数据不实,本公司得随时暂停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及使用各项服务之权利。

此外,若您以不正当之方式取得点数进行储值或交易,本公司也将保留随时终止您会员资格及使用各项服务之权利(例如停止或删除您于本服务网站之账号)。

第三条:隐私权政策

对于您使用本服务而留存之个人资料,悉依本公司「个人资料暨隐私权保护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请您详细阅读并了解该政策之内容。

第四条:账号及密码

您在注册成为会员时,需设定一组账号、密码。您了解账号一旦设定,就不可再变更;而密码则可以在本服务上进行变更。

本公司(含客服人员)绝不会主动询问你的密码,您就您的账号及密码的保管负全责;您同意您不会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若您发现您的账号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异常破坏使用安全的情形时,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但若是因为您的保管疏忽,而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本公司将不负责处理。用户对于其个人资料、付款数据(包含信用卡数据)及会员密码等,应妥善保管并避免外泄。 上述您所提供之信息及密码,为消费者在使用『MyCard会员服务』进行交易时之重要认证依据。

本公司将依照您所提供之信息进行包括公司之认证、消费交易纪录之保存及认证讯息之发送、会员讯息或相关活动之告知、或未来收取使用费用之依据,您有义务妥善保管您的身分资料之机密及安全,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人知悉。

第五条:服务与限制

  • 所有本服务网站内之电磁记录等,皆属本公司所有;但您明了且知悉所有信息、数据、原件、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片、录像带、讯息或其他素材(以下统称为内容),无论是公开贴文或是私下透过本服务传递者,皆由原发表人自负一切责任。若服务器超载以致有电磁记录无法写入之情形发生时,您同意本公司重开服务器,将数据回复至未超载前之状态。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需硬设备变更或调整时,您同意本公司可以将您使用的账号及相关记录转移至其他位置,您也承诺愿意配合进行相关设定以因应此类调整。您必须使用正当的方式上线,如您使用违法的方式上线,本公司对您的账号将保留限制的权利;若您攻击本公司服务器,本公司即有权关闭您的IP 地址,并删除您的相关电磁纪录。您若对于本服务处理您账号的相关记录有疑问,您必须提出与您账号相符的证明数据并请提供您的真实姓名、身分证字号、连络电话及Email等讯息向本公司申请查核;此外,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仅保存最近十二个月内的交易纪录。又若您的账号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且未存有点数,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不经告知直接停止您账号的权利。

  • MyCard会员账号内点数限制:为加强您的账号安全、降低交易及犯罪风险,本公司订有MyCard会员账号点数余额上限。本公司将依据您的安全验证级别进行账号点数余额之限制,请依照「行动装置绑定验证机制」完成账号验证。

  • 国际使用之特殊警示:您理解互联网具有全球性,而同意遵守所有您原籍国或行为地国家关于在线行为和可接受内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个人身分资料之保护

本公司除因配合司法机关要求而提供上列之个人信息外,将依照现行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在未经您本人同意的状况下,本公司所获得关于您的各项个人资料都将保密。

第七条:责任限制

  • 终止契约

    如您欲终止本会员契约,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本公司。若您会员账号内有未使用之MyCard储值点数,本公司在扣除必要之成本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予您。


  • 账号锁定

    2.1当本公司合理怀疑使用者有不法情事发生时(包括但不限于本账号所储值之点数经他人向警方报案涉及诈骗或其他刑事案件,或您的虚拟点数卡(以下简称虚拟卡)遭窃取、遗失、误储、损失或功能故障),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提供虚拟卡面额及序号之购买收据或其他证明,您同意本公司先行锁定您开启的服务账号,并且主动或配合相关单位,移送您的相关资料供检警调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并静待及依据司法终局判决之结果,处置本账号内之储值点数。

    2.2当本公司合理怀疑本账号所储值之点数是以不正当方式取得时,您同意本公司先行锁定您开启的服务账号及进行身分验证,如本公司认定您有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本公司得径行停止或删除您于本服务网站之账号,或于移除该不当点数后始解除账号锁定。


  • 损害赔偿

    本服务之虚拟卡交易仅提供会员于本服务平台上使用,任何会员不得于他途上私自贩卖,如私做实体点数卡,否则将有侵权行为,本公司得要求所有相关之损失及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和解金等相关费用。任何第三人因您使用、连接本服务或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权利或违反法令而所提交、张贴、传递或使其有效之内容所提出之任何主张或要求所导致之损害,您同意赔偿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承包商、关系企业、管理人员、代理人,联名厂商或其他合作伙伴及员工,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 款项费用及权责

    若本公司与金流业者所规范的期限内无法收到您经由在线刷卡、小额付费或其他非使用现金方式购买商品或使用服务之费用时,本公司有权停止您在智冠科技申请之一切账号及服务,并得将提供相关数据给游戏或服务平台厂商评估进行账号锁定的程序。当您的款项缴交后,请透过MyCard客服中心在线客服回复系统(https://cs.mycard520.com/GuestService/ ) 进行账号解开通的相关流程申请。

第八条:其他行为及与其他网站之连结

本服务网站可能会提供与其他网站之连结,该等网站均由各该业者独立经营、控制、及完全负责,会员须自行决定连结与否,本公司不担保连结之过程及其所衍生之任何结果。若您连结到一些令您感到厌恶或不需要的网站,建议您不要浏览或尽速离开该等网站。会员或厂商可能透过本服务网站或经由连结之其他网站提供商品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您若因此与该会员或厂商进行交易,此等交易之权利义务均仅存在于您与该会员或厂商双方之间,本公司绝不涉入您与会员或厂商间的任何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以及其所衍生之任何争执。

会员或厂商可能透过本服务网站或经由链接之其他网站提供软件或数据的下载、信息与建议、以及新闻、讯息、电子报等各项内容,本公司不做实质之审查,亦不负任何担保责任。您应自负风险且自行斟酌、判断接受、下载或使用与否、并为接受、下载或使用之后果负完全责任,其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及因任何数据之下载所导致您计算机系统之任何毁损或数据流失等。此外,若您透过本服务网站提供软件或数据的下载、信息与建议、以及新闻、讯息、电子报等各项内容予其他会员,您无异议同意本公司得无条件重制、复制、转载、使用、引用、修改、改作、衍生、公开播放、散布、发行、展示发表、及转授权该等内容及资料。同时,您保证本公司对该等内容及数据之重制、复制、转载、使用、引用、修改、改作、衍生、公开播放、散布、发行、展示发表、及转授权,不致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您对本公司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诉讼费用等)。

会员或厂商可能透过本服务网站或经由连结之其他网站提供广告图文、样品、销售信息等各项内容,您应自负风险且自行斟酌、判断接受或使用与否,并为接受或使用之后果负完全责任,本公司纯属接受委托刊登,不做任何实质之审查,亦不负任何担保责任。

第九条:您的责任与义务

您承诺基于合法的目的并以合法的方式使用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您对于您公布于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或透过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传输的一切内容负全责。

您承诺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规及一切国际因特网之规定与惯例。您同意并保证不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不实、威胁、不雅、猥亵、不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或内容于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上。您同意并保证不利用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从事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如滥发广告邮件等。

您同意遵守本服务网站客服中心之公告。您的行为若违反本规范或任何法令,您同意本公司得随时停止您使用本公司服务之权利,且本公司不需对任何第三人承担责任,本公司并得立即拒绝或移除您公布于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或透过本服务及本服务网站传输的一切内容。

第十条:本公司得不为通知并保留随时修改或暂时提供本服务(或其中一部)之权利。您同意本公司对于任何修改或暂停本服务之情形对于您或第三人不负任何责任。本公司或使用者有下列情事发生时,本在线服务自动终止:

  • 定期检查或施工、软硬件之更新等,即暂停服务,本公司将尽快完成维修维护动作。

  • 如服务器遭到任何形式之破坏,无法正常运作时。

  • ISP 网络线路传输质量不良,或其他透过因特网连结至本公司服务器之动作发生滞碍等情形。

  • 天灾、地变如水灾、火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

第十一条: 风险 :

请本诸谨慎、合于常理判断、交易安全性 ( 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交易者行为能力、身份真实性、与法定年龄以下之人交易、国际贸易等风险 ) 等的考虑使用本服务。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您同意尊重知识产权。本服务网站之所有内容及所使用之系统、程序、档案、网页、软件、信息、或图文等数据,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

未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事前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重制、复制、转载、使用、引用、修改、改作、衍生、公开播放、散布、发行、展示发表、执行还原工程、解编译或反组译。违者,您应自负完全民、刑事法律责任并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诉讼费用等)。

第十三条:系统中断或故障等其他限制

本服务有时会因受干扰、或外部线路、或天灾等不可抗力、及各种软、硬件等问题,可能会出现服务中断或故障等状况,并将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数据丧失、错误或遭人为篡改或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形。您于使用本服务时宜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本公司对于您因此使用或因此无法使用本服务而造成的损害,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一般规定

  • 本服务之详细内容等相关规定,请查询本服务网站 https://www.mycard520.com

  • 本会员公约及相关规范并不构成与本公司间具有任何合资、代理、特许权授与、聘雇等关系。

  • 本规范若有任何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之效力。

  • 本规范若有任何争议,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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